僱員賠償保險即「勞工保險」,《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僱主必須向認可的保險公司為員工購買保險,保障他們在受僱期間因工受傷,不論是否僱員疏忽,都可得到賠償。

賠償保險的保障事項一般包括:
基本保障
(一) 僱員賠償保障:
保障投保人作為僱主在香港《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法律責任
(二) 醫療費用:
僱員因工患病或意外引致的醫療費用。有些保險亦會保障門診、跌打及牙科護理費用
額外保障
(一) 個人意外保障
保障僱員在港休假期間發生意外引致的意外死亡或永久傷殘

僱主為員工購買勞工保險,不單是履行僱主的法律責任,也可令僱員安心工作,無論患病、工傷或意外死亡等都可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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