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是公司最寶貴的資產,作爲關懷員工的僱主,可透過強積金計劃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為僱員籌劃周全的退休保障,讓他們安心工作,提升歸屬感。

選擇合適的計劃
僱主在選擇強積金受託人時,通常基於強積金受託人公司的配套服務(例如自動轉帳發薪安排或保單)而作出決定。從僱主的角度來看,安排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及作出供款屬於公司其中一項行政工作,故此挑選熟悉或有業務來往的服務供應者自然是順理成章的事。不過,僱主應緊記強積金的目的乃為僱員提供退休保障。因此,揀選一個在產品、服務及收費方面都能切合僱員需要的受托人,必定可以令僱員受惠更多。僱主在決定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前,應先充分諮詢僱員的意見,瞭解他們選擇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的需要和意願。

提供多於一個計劃
僱主可以參加多於一個強積金計劃,為僱員提供更多計劃選擇,以便他們選擇最切合其個人需要的計劃。在初步揀選受託人時,切記選擇一個能夠提供不同類別的成分基金和服務,且收費相宜的組合。如您參加兩個類似的強積金計劃,便未能達到為僱員提供不同選擇的目的。如您打算參加多於一個計劃,正為選擇受託人而費刹思量,是時候諮詢僱員的意見,集思廣益。尤其當您的決定關乎到僱員的福祉時,更應聆聽他們的意見。

作出自願性供款
如要加強僱員的退休保障,最理想的做法是在您的5%僱主強制性供款以外,為僱員作出額外供款,即自願性供款。有別於強制性供款,自願性供款的供款安排,例如最低供款額、權益歸屬、轉移以及提取條件,其定義均在計劃規則(而非強積金法例)中訂明。有關所選計劃的自願性供款詳情,請與受託人聯絡。僱主亦可幫助僱員了解「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VC) 的詳情,並鼓勵他們參與自願性供款,為退休生活做好準備。

僱主向強積金計劃作出的強制性及自願性供款均可用作扣減利得稅,上限為僱員年薪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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