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隱私政策適用於由時代保險顧問有限公司(下稱 「時代保險顧問」)提供的所有產品和服務,並列出時代保險顧問如何收集,使用和披露您的個人信息。

(a) 客戶不時要為時代保險顧問提供有關的資料,以協助回應客戶要求的資料,產品或服務。

(b) 客戶若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將導致時代保險顧問無法提供要求的資料,產品或服務。

(c) 在客戶與時代保險顧問的正常業務往來過程中,時代保險顧問亦會收集客戶資料,例如在產品應用和繳交費用程序上等。

(d) 有關客戶資料將可作以下用途:

  • (i) 驗證用戶的身份
  • (ii) 處理在產品上的任何應用和驗證客戶資格時
  • (iii) 處理日常業務運作和提供客戶產品及服務;
  • (iv) 為客戶處理直接付款授權申請或提供信用卡繳費服務;
  • (v) 提供客户服務;
  • (vi) 向客戶收取逾期費用;
  • (vii) 評估及分析任何保險索償及協助保險公司進行保險索償查核;
  • (viii) 推廣服務、產品及其他促銷標的而時代保險顧問可就此獲得或不獲得任何報酬(詳情請參閱下述第(f)段);
  • (ix) 透過電話、郵件、電郵、短訊、傳真以及任何聯繫方式與客戶溝通;
  • (x) 編製統計數據資料及客戶概況;
  • (xi) 讓時代保險顧問的確實或建議承讓人,或就時代保險顧問對客戶享有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評核其擬承讓、參與或附屬參與的交易;
  • (xii) 協助預防,偵查及調查犯罪活動;
  • (xiii) 履行根據下列適用於時代保險顧問或其控股公司及其他姊妹公司被期望遵守的就披露及使用資料的義務、規定或安排:
    • (1) 不論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目前或將來存在的對其具法律約束力或適用的任何法律;
    • (2) 不論於香港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目前或將來存在的任何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作出或發出的任何指引或指導;
    • (3) 時代保險顧問因其位於或跟相關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的司法管轄區有關的金融、商業、業務或其他利益或活動,而向該等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承擔或被彼等施加的任何目前或將來的合約或其他承諾;
  • (xiv) 遵守為符合制裁或預防或偵測清洗黑錢、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或其他非法活動的任何方案就於時代保險顧問內共用資料及資訊及/或資料及資訊的任何其他使用而指定的任何義務、要求、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及
  • (xv) 與上述有關的用途。

(e) 時代保險顧問將會把其取得有關客戶資料保密處理u但可能須會就上述第﹝d﹞項所載明的用途而提供及披露有關資料予下述各方(不論於香港境內或境外):

  • (i)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就提供行政、電訊、電腦、支付、證券結算、欠款追討、保險、 專業或其他與時代保險顧問業務運作有關的服務的第三者服務供應人;
  • (ii) 任何保險公司或經營有關保險或再保險業務之公司;
  • (iii) 任何提供保險業務之中介人、賠償、調查或服務供應人;
  • (iv) 任何保險公司及任何保險公司協會或聯會;
  • (v) 任何行業之協會或聯會;
  • (vi) 任何時代保險顧問同系公司、控股公司、合伙或聯營公司;
  • (vii) 任何對時代保險顧問負有保密責任並有保密資料承諾的人士;
  • (viii) 任何和客戶已作或建議有交易的金融機構、簽帳卡或信用卡發卡公司、證券及投資公司;
  • (ix) 任何時代保險顧問的確實或建議承讓人或就時代保險顧問對客戶享有的權利的參與人或附屬參與人或受讓人;
  • (x) 如有拖欠債務,則交予債務追收公司;
  • (xi) 時代保險顧問根據對時代保險顧問具法律約束力或適用的任何法律規定,或根據及為符合任何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作出或發出的並期望時代保險顧問遵守的任何指引或指導,或根據時代保險顧問向本地或外地的法律、監管、政府、稅務、執法或其他機關,或金融服務供應商的自律監管或行業組織或協會的任何合約或其他承諾(以上不論於香港境內或境外及不論目前或將來存在的),而有義務或以其他方式被要求向其披露該等資料的任何人
  • (xii) 第三方財務機構、保險公司、信用卡公司、證券及投資服務供應商;
  • (xiii) 第三方獎賞、客戶獎賞及優惠計劃供應商;
  • (xiv) 時代保險顧問的業務夥伴(根據情況,有關該業務夥伴的名稱可載於有關服務及產品的申請表格);
  • (xv) 慈善或非牟利的機構;及
  • (xvi) 因上述第(d)項所提及而被時代保險顧問聘請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郵遞公司、電訊公司、電話推銷及直銷代理機構、電話客戶服務中心、禮品換領中心、數據處理公司及資訊技術公司)。
  • 該等資料可能被轉移至香港以外的地方。

(f) 在直接促銷中使用資料

時代保險顧問擬把客戶的資料用於直接促銷,而時代保險顧問爲該用途須獲得客戶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就此,請注意:

  • (i) 時代保險顧問或其控股公司及其他姊妹公司可能把時代保險顧問不時持有的客戶姓名、聯絡資料、産品及服務組合資料、交易模式及行爲、財務背景及人口統計數據用於直接促銷;
  • (ii) 可用作促銷下列類別的服務、産品及促銷標的:
    • (1) 保險、理財、投資、健康及有關服務和產品;
    • (2) 獎賞、忠誠或專享計劃及有關服務及產品;
    • (3) 時代保險顧問的業務夥伴提供之服務及產品(根據情況,有關該業務夥伴的名稱可於有關服務及產品的申請表格中找到);及
    • (4) 爲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捐款及捐贈;
  • (iii) 上述服務、産品及促銷標的可能由時代保險顧問及/或下列各方提供或(如涉及捐款及捐贈)募捐:
    • (1) 時代保險顧問的母公司及聯營公司;
    • (2) 第三者金融機構、承保人、信用卡公司、證券及投資服務供應商;
    • (3) 第三者獎賞、忠誠或專享計劃提供者;
    • (4) 時代保險顧問的業務夥伴(根據情況,有關該業務夥伴的名稱可見於保險公司之頁面);和
    • (5) 慈善或非牟利的機構;
  • (iv) 除由時代保險顧問促銷上述服務、産品及促銷標的以外,時代保險顧問亦擬將以上(f)(i)段所述的資料提供予以上(f)(iii)段所述的全部或任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促銷該等服務、産品及促銷標的中使用,而時代保險顧問爲此用途須獲得客戶書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
  • (v) 時代保險顧問可能因如以上(f)(iv)段所述將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而獲得金錢或其他財産的回報。如時代保險顧問會因提供資料予其他人士而獲得任何金錢或其他財産的回報,時代保險顧問會於以上(f)(iv)段所述徵求客戶同意或不反對時如是通知客戶。
  • 如客戶不希望時代保險顧問如上述使用其資料或將其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銷用途,客戶可通知時代保險顧問行使其選擇權拒絕促銷。

(g) 根據條例中的條款,任何個人有權:

  • (i) 查詢時代保險顧問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及有權查閱有關資料;
  • (ii) 要求時代保險顧問更正有關其個人不正確的資料;和
  • (iii) 查悉時代保險顧問對於資料的政策及實務及獲知時代保險顧問持有關於其個人資料之類別;

(h) 根據條例的規定,時代保險顧問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 (i) 根據條例的規定,個別人士如要求查閱或改正資料,或索取關於資料政策及慣例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資料保護主任
    時代保險顧問有限公司
    香港北角英皇道101號16樓
    傳真:  (852) 2887 3018

(j) 本通知不會限制客戶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所享有的權利。

(k) 客戶可隨時及在不收任何費用下以書面形式通知資料保護主任以選擇不收取時代保險顧問之任何直接促銷資訊或信息。

(l) 上列譯文如與英文原文有歧異,概以英文原文為準。